简单的举报,模糊的案情
二OO八年的元宵佳节,正当人们还沉浸在传统佳节的喜悦气氛中时,一封匿名举报信摆在了重庆市酉阳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大槐的办公桌上。信的内容非常简单,全文只有寥寥20余字:“土地整理工程少数人说了算,潘翔公司终生承包,明白人一见便知”。
举报信虽然简单,它的内容却无疑是一颗重磅炸弹。如果这封信反映的现象属实,那么酉阳土地和房屋管理局内部一定出了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恐怕还不小。多年从事反贪工作的经验让李检察长对于此类案件非常敏感,他立即意识到,其中很可能隐藏了复杂的内情。
当天夜里,李检察长将正在家里吃团圆饺子的分管职侦工作的副检察长石志卿、职侦局长冉茂侠召集到办公室,紧急研究案情。虽然举报信上只是说了一个现象,看似没有初查的价值,但是从“终身承包”的字眼里,还是能够捕捉到其中的“奥妙”。“群众既然向检察机关举报此事,就是信得过我们。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能辜负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三位亲密战友很快达成了共识,选调精兵强将查清此案!李检察长拍板,职侦局副局长戚勇、涂涛为正副组长的专案组成立,对土房局的土地整理工程中涉嫌腐败的现象的初查正式展开。
艰苦细致排查,找到疑点
兵贵神速。次日,专案组兵分两路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
爬山涉水、走家串户,经过几天的秘密走访,办案人员得知: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是由酉阳土房局委托重庆大成招标代理公司发包的,潘翔公司是通过招投标而中的标,但同时又了解到土房局局长王启奋和具体分管土地整理工作的副局长王传军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独断专行,和潘翔公司老总潘元亮关系十分密切。
掌握了这些情况后,调查组对手中的材料进行分析。就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似乎并没有可疑之处,但是对于“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是由酉阳土房局委托重庆大成招标代理公司发包的,潘翔公司是通过招投标而中的标”这一情况,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出了质疑:土地整理工程虽然经过了公开招投标,但为什么潘翔公司每次都能中得,这就和群众反映的“潘翔公司终身承包”不谋而合,群众反映不会是空穴来风,这中间很可能有猫腻。
专案组反复斟酌,决定调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重点从具体负责土地整理工程的王传军入手,争取从他身上打开突破口。
拨开迷雾,抓住重要线索
王传军其人,当过知青,入过伍,1981年退伍后一直在酉阳县建委工作,1993年任建委副主任,1998年兼任规划局局长,2001年到案发时一直在土房局担任副局长,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在酉阳这个小县城里土生土长,同学、战友、同事无数,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调查难度相当大。
果然,专案组没有查到王传军及家人有大额的银行存款,也没有查到其有股票、证券、汽车,就是连住房都是其父亲以前的私房。另一方面,由于行、受贿双方都是受益者,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双方都是不会轻易承认。案件一度限入僵局之中。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当办案组的干警们一筹莫展时,专案组及时调整了方向,把视线转移到王传军分管的其它工作上,希望另辟蹊径能有所斩获。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工作,办案组得到了另一条重要的线索:北碚区的南德公司在酉阳从事土地修编工作,在收取的工作经费中有一定比例返回给酉阳土房局的人。
紧跟线索,打开突破口
马不停蹄,办案组的干警又连夜奔赴重庆,找到了南德公司的负责人阎某。刚开始阎某失口否认了有行贿的事实。办案人员兵分两路,一组继续与阎某谈话,另一组则迅速调取了南德公司的帐务以及银行的汇款记录。当大量的证据摆在面前时,阎某开始坐不住了。
谈话的干警及时对其动之以理、晓之以理,指出阎某的行为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如不及时改正,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阎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心和法律的威慑下,供述了给王传军、王启奋二人行贿的事实。
接着,办案组又从重庆大成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获悉,在为酉阳土地整理工程招标的过程中,王传军利用其分管土地整理工作的便利,掌握着招投标要领。王通过给大成公司打招呼,给建筑商出谋划策、透露标底,采取“围标”的方式让潘翔公司中标,达到暗中控制招投标的目的。而在这背后,就是肮脏的权钱交易。
至此,冰山已露一角,办案组已初步证实了王传军在土地整理活动中存在着受贿的行为,也基本掌握了“招投标”中的内幕。
5月11日酉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传军立案侦查,“5、11”国土专案由此拉开了前台的序幕。此时,从接手线索算起,专案组的同志们已经历了两个多月的幕后鏖战,在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面对面的接触,针锋相对的较量
狐狸的尾巴露出来了,该是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了。就在专案组的人员去土房局传唤王传军到案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王传军今天一早下乡了,专案组的人员扑了个空!为了不打草惊蛇,装着什么事都没发生,专案组全体撤回。然而,另一涉案人王启奋却狡猾地觉察到检察机关要对王传军“动手”了。
王启奋连夜通知王传军赶回酉阳,马上乘火车去重庆,一方面先躲一下风声,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找“关系”来“摆平”此事。当王启奋找各种关系人到检察院来打听、说情时,专案组的人早已作好安排,统一了口径,称只是找王传军了解有关房屋权籍上的事,没有其他意思。
躲在重庆的王传军得知检察院“没有其他意思”,长舒了一口气,高高兴兴地赶回酉阳,结果被早已守株待兔等候在火车站的检察干警逮了个正着。
被“请”进审讯室的王传军,经过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等几个阶段后,发现办案人员竟如此熟悉他在土地整理和招投标中的操作,面对一个又一个的铁证,王传军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在检察干警的劝说下,王传军选择了如实供述,并希望通过立功表现搏取宽大处理。
最后,王传军交待了从任规划局长到土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近30万元好处费以及伙同王启奋、潘元亮贪污的犯罪事实。
潘元亮玩失踪,检察干警设计擒获
据王传军供述,潘翔公司的老总潘元亮,在给王传军、王启奋行贿的同时,还与王传军、王启奋一道采取虚报工程量贪污工程款5万元。
可是,正当专案组准备对潘元亮执行逮捕时,却发现自从王传军被传唤后就,这个神秘的潘老板竟然“失踪”了。经多方了解,原来潘老板发现“情况不对”,连夜跑到重庆永川租房躲藏起来,作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找不到任何联系方式。
专案组工作人员考虑到潘元亮是公司老总,公司总有些事情需要他亲自处理,于是商请税务局的同志以一笔税款需要核实为由,要求潘元亮必须亲自到场。而检察机关则对公司相关人员和其家人电话进行监控,果然,潘元亮的老婆偷偷电话联系了潘元亮。
当专案组的人员出现在潘元亮面前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面对着严肃的执法人员,自知无法隐瞒的潘元亮主动交待了其行贿与伙同他人贪污的犯罪行为。
比心理,专案组巧斗“土地爷”
王传军和潘元亮归案后,“土地爷”——土房局局长王启奋的犯罪事实浮出了水面。
在王传军和潘元亮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王启奋正上串下跳找“关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酉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紧急会议,决定趁热打铁,一举拿下王启奋。
王启奋,长期担任乡镇一把手,后又担任8年多年的土房局局长,其人能言善道,心理素质好,是块难啃的骨头。在王传军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他就找到主要行贿嫌疑人谭碧华在家中订立攻守同谋,按受贿金额打成“借条”,为了麻痹办案人员,还从银行取钱“还”了谭5万元,制造真借款的假象。有了这些准备,王启奋自以为高明,可以平安无事了。于是,在检察干警传唤他到审讯室之初,王拒不配合侦查,一味强调自己劳苦功高,否认有任何经济问题,暗示专案组“抓错了”,审讯工作进入相持阶段。
经讨论,专案组决定对其展开心理攻势。办案人员了解到王启奋平时为人比较“耿直”的特点,于是投其所好,对他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大加赞赏,逐渐解除了他的对抗心理。然后因人制宜、“对症下药”,采取智能化、人性化的方式进行法律政策教育,王启奋的态度由硬变软,在权衡利弊后彻底地坦白交代其全部的犯罪事实,交代了其在担任土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60余万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
尾声
此后,专案组又对二十多个行贿人一一进行了取证,对逃往福建、海南等地的行贿嫌疑人谭碧华等人抓捕归案。历时近7个月的艰苦侦查、取证,“5、11”国土专案至此告一段落。“5.11”专案共立案5件5人,其中大案、要案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王启奋因为主动退还全部赃款,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王传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继续追缴其未缴纳赃款2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