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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检察院与辽宁大学法学院签定教学实验基地合作协议(图文)

来源:盘锦检察专线网发布时间:2009-06-29作者:浏览:

  10月14日,盘锦市检察院与辽宁大学法学院在辽宁大学蒲河新校区签订《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协作议定书》。同时,刘铁鹰检察长被辽宁大学法学院聘为兼职教授。
  为了进一步推进盘锦市检察院构建大学习格局活动的开展,日前,盘锦市检察院经与辽宁大学法学院(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协商,两家签定法学教学活动实践基地。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同意在法学研究、司法实践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服务。我院同意作为辽宁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为辽宁大学法学院科研和学生实践活动、为辽大实训中心的项目开发、素材库建设、为法学院的教师参与司法实践活动提供方便条件。同时,我院将定期派检察干警到辽大学习培训。辽宁大学法学院将充分发挥教学科研优势,通过讲座、培训和学术研究等方式为我院提供方便。基地的建立是满足辽宁大学法学院教学和大学生司法实践活动的需要,是满足检察干警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的需要。基地的建立为院、校交流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是互利双赢的举措。


刘铁鹰检察长与杨松院长签订协议


辽大法学院聘请刘铁鹰检察长为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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