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双台子区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10月8日收听收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重要批示电视电话会议。通过会后研讨,我们体会到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内容精辟,思想深刻,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纲领性文件,对检察机关的定位和发展,特别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检察的宪法定位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具有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监督属性的定位,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使命时,既要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又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既要保证执法的法律效果,又要确保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既要实现检察工作主题,又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认真倾听人民呼声,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站在党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把党和人民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结合双台子区检察院工作实际,我们深刻认识到,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在加强法律监督上下功夫,就是要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从根本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维护社会治安长期实践中,继较长一个时期实行的从重从快打击刑事政策后,结合新的形势任务,提出的基本刑事政策,其真谛就是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既不能片面强调从严,以致打击过宽,也不能片面强调从宽,以致打击不力。目前,双台子区刑事犯罪正处于高发期,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还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一个时期以来,人民群众、区委、区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对区检察院打击犯罪不力多有微词,严重影响了双台子区检察院在全区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针对这一严重事态,新一届党组从抓规范化执法入手,强调办案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统一。特别是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使干警认识到:如果不严厉打击带有团伙性质的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传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故意伤害、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就不能有效震慑严重刑事犯罪,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因此,严的一手必须坚持,切实解决打击不力的问题,决不能认为宽严相济就是轻罚轻判。截止目前,双台子区院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2件277人,经审查决定逮捕125件245人,批捕率达88.5%;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1件267人,经审查起诉138件231人,起诉率达86.5%。同时,在办案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严与宽的有机统一,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失足青少年、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如办理的吕某、候某盗窃、掩饰犯罪所得案和张某暂缓不起诉案。这些案件的处理不仅教育、感化、挽救了犯罪嫌疑人,也为社会稳定化解了消极因素,增促了和谐因素。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区委、人大和公安机关的好评。
二、平等对待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体现司法公正。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公正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随着文明、进步,人民群众对平等享有、平等保护、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最突出的任务。检察机关做为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司法公正是党和人民对我们最基本的要求。双台子区作为盘锦市的老城区,虽经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经济社会发展受各种客观因素制约,这些年来,发展在全市一直处于下游状态,这些都为各种矛盾的萌发创造了环境。治安状况不好,发案率居高不下就是其中一种暴力的反映。人心思变,已成为全区的共识。检察机关服务党务的工作大局,就是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脉络,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改进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检察实践中,决不能让普通群众受到伤害,决不能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能使法律成为保护少数有钱人的工具,决不能使法庭成为单纯的诉讼技巧的竟技场,决不能对群众的求助置之不理,决不能向群众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因此,在处理纷繁复杂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中,要更好地担负起法律监督者的义务,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平等对待案件所有当事人,不对群众耍特权,抖威风,要自觉抵御权利、关系、人情、利益等各种的影响和干扰,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从实体、程序、时效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前不久,我院在查办区委交办的一起群众上访长达八年之久,省、市各级领导批示的民生案件中,严格各种办案纪律,排除各种干扰,集全院之力,经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查清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损失,并致使多名普通群众合法财产被非法抵押的串案,并依法纠正因国家工作人员渎职造成的恶劣后果,维护了司法公正,受到区委的肯定。
三、依法合理处置当事人的诉求。人民群众中的大多数属社会的弱势群体,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其实质是一个感情问题、立场问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方针,要求我们只能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想人民之所想,忧人民之所忧,为人民排解难。现实情况下,官司难打,诉讼艰辛,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人民群众到检察机关上访、申诉,大多是在穷尽了所有办法之后的无奈之举,对他们是帮一下,还是拒一下,其社会效果截然不同,关乎着党的形象,检察机关的形象。一个时期以来,人民群众到区检察院上诉、申诉的比较少,个别年份仅受案几件。是双台子区天下太平,人民群众都心情舒畅满足吗?非也。用人民群众的话说:跟你们反映情况一点用都没有,你们解决不了,只能是空耗我们的时间和望待。这是何等的让我们无地自容呀。新一届党组成立后,特别是在大学习、大讨论中,我们决心彻底扭转这一状态。一是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了《检察长点名接待和预约接待制度》;二是建立上访信息横向和纵向的预警机制;三是实行由控申部门牵头,侦查监督、公诉、案管例席的联合接访制度。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不安定、不和谐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受理举报线索23件、申诉案件27件;接待控告来访46件,其中检察长点名接待、预约接待31件次,均按程序作出及时妥善处理。受案之多,解决问题之快,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之高是多年不曾出现的。前不久,我们办理了未家村,上稍子村村民上访案等一批多年上访、缠访案件,起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合理解决人民群众诉求的过程中,接访的检察长和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对生活困苦的来访者,在给予了高度的人文关怀的同时,当场进行资金和物资救济,使来访者深受感动。
四、检察权的行使要阳光透明。检察权来自宪法,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也就是说检察机关既要勇于监督别人,也是勇于接受别人的监督,严于做好自身监督,做到正人先正已。否则,监督就不会有公信力,检察权就会被滥用。一个时期以来,双台子区院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着一些不正常、不规范现象,其结果是案件质量低下,社会反响不好。新一届党组成立后,一是自觉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二是创办了双台子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实行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检委会制度》;三是对一些热点案件的处理实行听证制度;四是加强队伍自身反腐倡廉教育,编印下发了《读书思廉》专刊,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院纪检加大了对执法一线岗位、一线执法人员八小时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所以这些举措,对提升双台子区院的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