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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人民检察院突出“四有”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来源:盘锦检察专线网发布时间:2009-06-26作者:浏览:

  大洼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坚持以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四有”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即:一是学习活动有规划措施,阶梯式提高思想层次,引导干警抓住科学发展观理论实质,自觉把科学发展的理论方法运用到案件办理、案情期待效果预测上,提高在思想环节上对案件细节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二是通过学习有创新,通过疑难案件的自我思辨,集体讨论,主动约见当事人解答疑问,力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扩大学习范围大局意识有提升,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和法律服务意识。四是凝练学习成果检察工作有新举措,强化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干部结构的科学合理性,促进全院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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