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扎实开展了“三项活动”。使“学习调研阶段”取得显著成效,并为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向更高层次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理论入心”活动,奠定科学执法基础。双台子区检察院党组以各党支部为单位,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上党课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讲话;院领导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带头授课,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精髓;创新方式,通过市院机关刊物《盘锦检察官》、市院机关报《检察专刊》、盘锦广播电台《检察之声》、盘锦电视台《检察风采》、检察机关局域网和市院《铁圭网站》等渠道进行学习交流,开展理论研讨;组织院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到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为期一周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和培训、实现了高层对接,在思想上“充电”、行动上“加油”,为检察工作科学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理念扎根”活动,树立科学执法观念。围绕院党组提出的“开拓创新、做好检察工作;转变观念,做好司法保障”的实践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大讨论大交流。以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为核心,实施“三破除三培育”,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破除自满意识,培育进取精神;破除封闭观念,培育开放眼光;破除僵化思维,培育时代理念。为把实践活动引向深入,举办了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争创全省先进院”为主题的女检察官演讲比赛,为全院干警搭建了学习交流的平台,掀起了学习调研阶段的新高潮,使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真正落地生根。
“举措创新”活动,健全科学执法机制。结合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党组部署及区委学习实践活动要求,联系本院实际,充分运用“大学习、大讨论”和“构建大学习格局”活动专题调研成果,全院干警继续深入调研,探索科学执法新途径,创新执法机制,近日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在轻微刑事案件诉讼中介入调解机制的若干意见”,使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介入调解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了积极实践。同时,进一步理清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思路,研究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举措,实施“阳光检务工程”改革,在“公开听证会制度”、“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基础上,促进“阳光检务”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文明、公正”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