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我从北京回到家乡盘锦,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兴隆台区检察院。 2010年初,我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成为一名梦寐以求的检察官。自从迈入检察院的那一刻,我就在不断的思考,如何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不辱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呢?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在领导、同事的关怀帮助下,通过自己不断学习积累,进步很快。同时,对于自己应做一个怎样的检察官也有了一些想法。
良好的政治素质是基石。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需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要立场坚定。作为检察官,必须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牢记人民检察官的崇高使命,以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为基本价值取向;在从事检察工作过程中,必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办案中灵活运用,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高尚的法律信仰是灵魂。作为一名法律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是长久以来深深打动我内心的一句话。在法治社会中,宪法和法律是指导人行为的准则,而检察官作为监督法律实施的执法者,信仰法律就显得更加重要。检察官必须崇尚法律,把公平、正义视为检察工作的灵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奉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行使手中检察权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切实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精湛的业务能力是根本。当今社会发展迅速,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出台完善当中,在办案中,不断的会遇到各种各样复杂的情况,无论是在证据的采信上,还是在法律的适用上,都对检察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就应该具备精湛的业务能力,我觉得业务能力的积累,除了领导同事的指点、办案中自己的总结思考,更重要的是要有自学的能力,通过书籍、期刊和网络等方式,不断地经常地学习,接受新知识,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成为一名学习型的检察官。
惩强济弱的情怀是取向。市检察院刘铁鹰检察长在新招录人员培训座谈会上,曾给我们这些检察新人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法院像包公,检察院像济公”,意思就是说,法院像包公一样处于中立地位进行断案,而检察院要像济公那样,对弱者施以援手、维护弱者的利益。经过这一年的办案,我对此也深有体会,在案件当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可能是受到损害的被害人,也可能是面对强大公权力的犯罪嫌疑人。而检察官,应该对当事人怀有深厚的感情,救助同情弱者,既要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也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高尚的职业道德是价值。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职业道德比其他职业要求更严、标准更高。检察官应该具备职业荣誉感,时刻牢记胸前检徽上的五星,那是国家的象征,在办案当中,检察官并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国家在行使检察权。因此,就应做到忠诚、公正、廉洁、严明、敬业、诚信,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独善其身,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恪守职业信誉、职业良心和职业责任,以高尚的职业素养取信于党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