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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之星:王琦(图文)

来源:发布时间:2009-12-04作者:浏览:

  王琦现任盘山县人民检察技术科科长。
  1985年12月,王琦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辽宁省检察系统招干考试,进入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已有24年。24年来,因为工作需要,王琦先后在盘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法纪科和办公室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做过技术、总务、统计、机要、打字、复印等工作。
  参加工作以来,王琦服从组织分配,到最需要的工作岗位上去。无论是从事检察业务工作,还是做后勤工作,总是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因为工作业绩突出,先后40余次被盘山县委县政府和市、县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获得过省、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和盘山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三等功一次。
  2004年8月,全市检察系统建设三级网,推行自动化办公系统。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这项任务交给了王琦。同时专门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王琦吸收新的网络应用知识,浏览全国各地的检察网站,反复推敲,扬长避短,开源节流,率领部下刻苦攻关,认真做好每一步细节。进过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如今的网站在全省甚至全国检察系统都有一定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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