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岭同志现任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员。在工作实践中时时处处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他的信念是“洁身自好,做事先做好人,一身正气律己,满腔热情待人”,先后在市院反贪局侦查处、监所检察处、法纪处、控告申诉检察处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工作中兢兢业业,曾多次受到过盘锦市检察院各种奖励。
2005年52岁的他,被诊断为肺癌。他以坚强的毅力与病魔斗争着,以乐观向上的热情工作着、奋斗着。手术后通过放、化疗的他身体极度的虚弱,可他在短暂的休息后,又以高昂的斗志投入了紧张的工作。至今他没有请过一次病、事假。他经常与同志们说“我要用有限的时间为人民多做点事情。”
2008年4月,被调到控告申诉检察处工作以来,他更是热情满怀。他说“接访工作虽然辛苦 ,但是更能直接接触老百姓,了解群众的疾苦,是联系群众和上层建筑的桥梁,是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重要途径,更能了解我们工作还有那些差距,该做些什么。”两年多来,他以潘作良为榜样,狠抓学习,夯实工作基本功,配合处领导接待群众来访380多次420多人,提供法律咨询280余次。在工作实践中体现科学发展观对人民带来的实惠,体现党对人民的温暖,去年配合处领导成功办结了司法救助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解决了上访老户6人,使这些多年困扰检察机关的缠诉、缠访问题得到了解决。配合处领导妥善解决了省院交办、督办案件2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处理结果当事人满意、省院满意。2009年5月份,根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派出一位同志,作为基层控申人员赴高检院轮流值班工作人员。接到任务后,他二话没说愉快的接受了任务,院领导考虑到他的身体情况一再对他说“如感到身体不适来电话,派人接替你。”可他硬是克服了北京干热的气候和繁重的工作任务的考验。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受到上级院及接访人员的赞誉。
2010年1月中旬在市召开人代会期间,他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联合接访,他没有向领导提过任何条件,而是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乐民所乐践宗旨,认真负责,细心接待,耐心解释,诚心劝导,以善意为民的工作态度配合人大接访,接待群众35件50余人,使他们愁怒而来高兴而归。践行着他“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视群众如父母,待百姓胜亲人”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