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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来源:《盘锦日报》发布时间:2009-07-01作者:徐颖浏览:

  6月29日,大洼县举行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报告会。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报告会。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占和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先进集体的决定》和《中共大洼县委关于大洼县人民检察院集体嘉奖的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翟德理作《大洼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的报告》。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高科在报告会上作总结讲话。他首先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样一个检察系统最高荣誉表示祝贺,同时也向全体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高科指出,县人民检察院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行列,这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全县各行各业、对全县各级机关以及全县40万人民都是一个鼓舞,这份荣誉很珍贵,分量很重。
  高科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在获得这份荣誉的同时,要对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包括经验要做好总结、传承下去,要铭记为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个荣誉所给予支持、鼎力相助的领导和全县人民。高科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时时刻刻以自己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分子标准来约束自己,要考虑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仅仅是个人行为,还事关到这个集体。高科最后希望县人民检察院在院党委的带领下,在全体干警的努力下,在全县人民的支持下,再创佳绩,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随后,与会领导还参观了县人民检察院的荣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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