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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第一案主犯伏法 杨天庆刘成虎被执行死刑

来源:发布时间:2010-01-22作者:浏览:
  1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一中院依法对杨天庆、刘成虎执行了死刑。杨天庆、刘成虎案是重庆第一个开庭审理的“涉黑案”。

  2009年10月21日,重庆一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判处杨天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判处刘成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12月14日,重庆市高院对杨天庆等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核准了对杨天庆、刘成虎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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