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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将选派机关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

来源:正义网发布时间:2010-01-28作者:徐盈雁浏览:
  从今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尤其是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和新进机关人员,将被选派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 

  高检院政治部近日印发《关于选派机关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的意见》,具体部署选派工作。选派对象包括高检院机关新提任的厅、处级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新遴选调入的人员和新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重点是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和新进机关人员。 

  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的干部,一般安排在接访、督查、办信等信访业务一线工作岗位。主要承担的工作包括:办理群众来信,督导、督办和督查重要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访,协助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协调有关单位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突出矛盾;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专题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 

  新提任的厅、处级干部将被选派到控告检察厅来访接待室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间,厅级干部任命为信访督查专员,处级干部任命为信访督查员。新录用的公务员,对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先下派基层检察院锻炼一年,回机关后可适时安排到控告检察厅来访接待室锻炼;对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可到控告厅来访接待室锻炼六个月。 

  锻炼期间,选派干部由控告检察厅和选派部门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控告检察厅为主。锻炼期满,高检院政治部将会同信访部门对干部进行考核。选派干部在信访岗位培养锻炼工作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和“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其培养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将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 

  据悉,高检院机关此举目的在于通过信访岗位培养锻炼,促使机关干部尤其是中青年干部充分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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